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一)农村1、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 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 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100 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 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 元。2、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 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 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 元的按 1000 元报销)。 60 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 元,限额 200 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 元以上分段补偿,即 5001-10000元补偿 65% ,10001-18000元补偿 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 万元。(二)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 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650 元,报销比例为50% ,上限为 2000 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 70 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 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650 元,报销比例为50% ,上限为 2000 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 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659 元,报销比例为50% 上限为 2000 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 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三)职工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