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9 页安全管理文书天然气公司动火管理规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9 页天然气公司动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身、生产、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执行《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哈中庆燃企〔 2009〕25 号)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气焊、电焊、铝焊、塑料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作业、维修油气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第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是指油库、集气站、大型油罐以及油气井井口等地方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具体指油气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的紧急动火、加气站内油罐非放空动火、工业及民用燃气设施(储罐、容器等)在DN≥200 毫米燃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体水平净距 1 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第六条二级动火作业主要是单油罐8 立方米以下的油箱、 单井站的油气容器、管线以及油气区的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均为二级动火范围
具体指在管径 50 毫米-200 毫米之间的输气管道本体及与本体水平净距1 米范围内动火作业、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脱硫工艺区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采气井站站内动火、配气站站内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9 页动火
焊割盛装过油、 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第七条三级动火作业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第八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