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安全岛”政策分析政策简介:所谓“婴儿安全岛” (也称“弃婴岛” ),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一般面积只有几平米,内设婴儿保温箱、婴儿床、被褥、延时报警器、排气扇、空调等设备 ,为弃婴生存提供安全的环境
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
(附图)2011 年 6 月 1 日,我国首个“婴儿安全岛”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门口建成
“婴儿安全岛”面积平方米,为长方形,造价近10 万元
从2011 年 6 月 1 日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婴儿安全岛”庇护了170 名弃婴
2013 年 7 月 26 日 , 在总结了“石家庄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民政部办公厅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婴儿安全岛” 试点工作
目前有 10 个省区市已建成25 个弃婴安全岛并投入使用,还有18 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弃婴安全岛或弃婴观察救治中心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分析历史背景:解放前烟台慈善机构的做法:效仿国外, 在慈善机构设立抽屉,屋里屋外可以双向拉开
在外面拉开抽屉放进弃婴后摇铃,工作人员在里面拉开抽屉,对弃婴进行救助
社会环境:弃婴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社会现象
及时发现和妥善照顾弃婴,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由于弃婴行为的隐蔽性,导致弃婴不易被及时发现,被遗弃的婴儿受到二次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
针对弃婴权益保护问题,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经过近4 年的深入调研 ,今年 4 月通过研讨会的形式论证了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 的做法和取得的积极效果 ,以及在全国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民政部领导对此给予肯定,并明确以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或将要成立的儿童福利协会的名义推动全国“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
法律环境:我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