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级下山移民项目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工作的通知杭联结办【2008】13 号杭财农【2008】626 号各有关县(市)联结办(扶贫办)、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偏远山村下山移民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7]2 号),切实加强对下山移民工作的规范管理,管好用好下山移民项目补助资金,使下山移民真正得到实惠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偏远山村下山移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新农办[2007]13 号、杭财农[2007]432 号),经市联结办、市财政局与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商定,从 2008 年起,杭州市级下山移民项目补助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
现将有关直补方法及要求通知如下:一、直补方法1、市联结办根据各县(市)下山移民项目年度计划落实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审批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并联合发文下达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2、集中为下山移民项目补助对象户主在杭州联合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同时办理存折
各账户资金在各县(市)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及营业网点进行通存通兑,方便存取
3、市财政局通过杭州联合银行,将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一次性拨至补助对象户主账户
4、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分别由县(市)联结办(扶贫办)统一分发到补助对象户主
补助对象户主首次取款,凭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到就近的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或营业网点办理
二、几点要求1、严格程序
各级要严格执行《杭州市偏远山村下山移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把好下山移民项目申报、项目验收和银行存折分发关,严格落实公示通告制度、银行存折分发签字制度,认真填写《杭州市 年度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分发表》(见附表二),确保下山移民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坚持标准
各县(市)联结办(扶贫办)要及时掌握下山移民项目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