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计量管理暂行规定 化工部化工企业计量管理暂行规定化工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计量工作,改善企业素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化工企业计量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企业(包括事业单位一下同)计量工作是指科学的方法与装备、对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各种物质要素的数量与质量进行控制与管理,企业的计量工作不仅包括标准量值的传递,也包括化工生产过程的检测与控制。第二章 计量管理工作第三条 企业可设置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在厂长(副厂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计量工作,并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第四条 企业计量机构统一管理企业全部计量活动(包括长度、温度、力学、电学、化学等 10 种量值的检测与传递及生产过程检测、监控等计量工作)。企业应根据化工生产特点和需要,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具有计量专业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切实抓好计量工作。第五条 企业中按专业对口原刚,对工业自动化计量仪表等宜按同类型仪表统一管理,可分别由专业车间成立专职班组管理负责检验、安装、维护、检噬、检定等工作。各级计量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检查人员负责对在线或检修后的自动计量器具等进行质量检查。计量检定人员需经考核,持有计量检定证。第六条 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企业计量管理机构和上级能源部门指导下,搞好企业进出厂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计量。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必须坚持生产与生活分开,厂内与厂外分开,全民和集体分开,外销与自用分开的原则。第七条 凡从事计量检定、测试、研制、安装、维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均属生产技术工种编制,享受本企业相当人员的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奖惩待遇。第八条 人家企业技术改造与开发的费用要同时安排和充实汁量手段的建设,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应该保证计量配置的需要,新增计量器具购置费用按财务规定计人成本。第九条 计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所颁发的计量法令、政策和有关规定。(二)负责组织编制各项计量器具管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过程检测与控制实施规划及有关计量技术文件、档案(如计量岗位责任制、计量仪表检定设备的配备管理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正确使用与维护保管、降级报废制度、量值传递与计量管理规程等),并监督实施。(三)负责组织建立计量标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