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30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合法性序号复核项目复核内容标准复核情况是否合格复核人员签名1采矿许可证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持有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合格;否则不合格。2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格;否则不合格。3开 采 方 案 ( 初步)设计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4安全专篇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5环评报告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6水保方案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7地灾评估报告是否有批复(备案)文件有批复(备案)文件,合格;否则不合格。 其他遵义市 30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二、安全管理序号复核项目复核内容标准复核情况得分情况复核人员签名1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分值 30 分,每差 1 个机构扣 5 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下同)。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 策 要 求 制 定 安 全 管 理 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分值 30 分,每缺 1 项扣 5 分。3人员配备40 分(1)矿长核对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分值 10 分。矿长持有贵州省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符合要求 10 分,否则“安全管理”不合格。(2)副矿长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等副矿长并核对副分值 10 分。副矿长持有贵州省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证,分矿长矿长资格证及其安全资格证值 10 分,每有 1 名不符要求扣 2 分。(3)工程技术人员参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型煤矿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04〕4 号)第八条分值 10 分。每差 1 人或有 1 人不符要求扣 2 分。(4)特种作业人员结 合 相 关 规 定 和 《 安 全 专篇》对照检查分值 10 分。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每差 1人扣 2 分。其他遵义市 30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场复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三、开拓开采序号复核项目复核内容标准复核情况得分情况复核人员签名1井 筒 、 大巷、上(下)山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及上(下)山布置层位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开采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