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系统评选模范工作者工作计划与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汇编教育系统评选模范工作者工作计划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评选范围:模范集体参评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模范教育工作者参评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副校长;模范老师和师德标兵参评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任老师。表彰名额:模范集体 10 个,模范教育工作者 10 名,模范老师 20 名,师德标兵 20 名。二、评选条件(一)模范集体评选条件。全面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仔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富有战斗力,管理科学法律规范,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拥有一支优良的老师队伍,并具备下列条件:1.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对全体学生,仔细实施素养教育,扎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育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十二五”期间学校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管理,学校老师无有偿补课、办班行为。5.在“十二五”期间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二)模范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十二五”期间担任校长、副校长工作,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2.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探究新形势下教育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贡献突出;3.工作作风优良,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善于讨论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教研、服务、进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5.率先垂范,无私奉献,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老师无有偿补课、办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