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汇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为科学合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基金,降低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提高补偿比例,扩大受益面,让参合病人广泛得到更多的实惠,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版)》要求,结合我县 20**年新农合运行情况,制定补偿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尽力保障,法律规范运行。二、基金用途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医疗事故、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等不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五个部分进行分配:第 1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 15%(含风险基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 25%(含风险基金)。(二)门诊补偿基金。原则上占扣除上缴 10%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 20%。(三)大病保险基金。按 20**年度每参合人数 10 元标准从 20**年度统筹基金中提取,20**年度县新农合大病再保险补偿方案将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另行制定。(四)医改支持基金。医改后设立的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另文规定。(五)住院补偿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医改支持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三、定点医疗机构分类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分类设置住院补偿比例以及起付线的计算系数。Ⅰ 类:本县乡镇卫生院。Ⅱ 类:在本县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及县外乡镇执业的一级医疗机构。Ⅲ 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省属二级医疗机构。Ⅳ 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三级医院(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