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新小型微利企业减税政策及减税力度简析(老会计人的经验)根据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我国在 2024 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到 50 万元
如何理解这项减税政策,以及将给纳税人带来多少减税实惠,笔者试析如下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之前世今生一、基本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
二、“小小微”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领域,为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进展,我国从 2024 年开始,在减低税率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将年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税优惠(相当于按 10%的“税率”计税)
此项优惠政策的上限金额先后经历了 3 万元、6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以及本次 50 万元的五次变化:2024 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 3 万元;2024 年度至 2024 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 6 万元;2024 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 10 万元;时至 2024 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 20 万元的适用期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9 月份;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 30 万元
2024 年开始,随着扩大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