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药 药 效 试 验 申 请 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IELD TRIAL OF PESTICIDE REGISTRATION 适用于卫生用农药制剂农药名称 剂型 有效成分总含量 申 请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制PUBLISHED BY INSTITUTE FOR THE CONTROL OF AGROCHEMICALS,MINISTRY OF AGRICULTURE,P. R. CHINA填 表 说 明1.表中“申请人”是指申请登记的农药生产企业名称,即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企业名称(全称)。2.本表中农药名称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和第 945 号公告规定填写;农药国际通用名称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批准的农药名称,农药暂无规定的通用名称或国际通用名称的,可使用备案的建议名称;试验作物、防治对象和使用方法等,应使用规范的名称,可参考《农药登记公告》中的内容。3.本表中产品登记类别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确定。申请人必须填写此栏,并按所填写的产品登记类别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规定提交资料。申请人因产品登记类别判断错误所产生的损失,由自己承担。4.“产品化学”中,其他成分名称及含量是指原药产品中所含的杂质名称及含量,制剂产品中所含的增效剂、高渗剂、助剂、杂质、填料等名称及含量。5.表内项目中,申请人在已提交的资料项目括号内打“√”;没有提交资料的,可写“无”;具体填写项目,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确定;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6.本表一律用墨水笔填写或打印,请勿使用圆珠笔填写。7.本表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 22 号邮政编码: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4015,传真:010-59194063网 址: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农 药 药 效 试 验 申 请 表申请人名称(公章)通讯地址法人代表邮编联系电话传 真经 办 人电 话农药名称剂 型有效成分总含量制剂中农药有效成分通用名称国际通用名称含 量123防治对象适用场所防 治 对 象使 用 方 法123境外申请人在我国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名称(公章):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电 话: 传 真: 负责人姓名: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日期:农药登记类别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填表说明[ ]新农药或新农药登记保护期内农药 [ ]新剂型[ ]新混配制剂[ ]新含量 相同产品 :[ ]新农药登记保护期内相同产品[ ]新农药登记保护期外,正式登记保护期内相同产品[ ]正式登记保护期外,按新含量登记规定提供资料的相同产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