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物业管理企业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特征:第一,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二,属于服务性企业;第三,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性质的职能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分类(一)按照投资主体的经济成分来分:全民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集体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民营物业管理企业;(二)按照股东出资形式来划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型物业管理企业
三、物业管理企业的常见模式:房地产建设单位的附属子公司或部门;独立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集团公司四、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程序分为:工商注册登记和资质审批阶段
(一)工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审核;公司地址;注册资本;东人数和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物业管理资质:一级由国务院建设主管单位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证书的颁发的证书和管理;二级是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三级是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物业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人
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好具有相应一中级以上职称;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 100%,1)多层住宅 200 万平米;高层住宅 100万平米;独立式住宅(别墅)15 万平米;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 50万平米;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级资质:注册资本 300 万元以上;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