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外科大楼工程第三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第一节、施工测量本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分为:平面控制、高程控制、垂直控制、沉降控制四个部分。1、测量依据:(1)本工程的定位图和施工图(2)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3)《工程测量规范》(GJB50026—93)2、测量要求:(1)测量前应对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等测量仪器进行校验,使其达到规范要求的精度(2)现场测量应固定人员,采用钢尺测量距离时,应采用三次读数,然后取中数的读数方法。(3)所有测量距离时应尽量保证在同一水平面进行,如不能保证在同一水平面时,应进行高差调整。3、平面控制:(1)用全站仪放出外科大楼的 A、F、K、M、N、1、4、8、11 轴等主要轴线点,距离基坑边 2 米左右的地方做好引桩,引桩用细石混凝土浇筑,内埋 Φ20 圆钢做标识。另设定 2、5、10、A、M、G 轴为主控轴线点,见下页图所示:(2)用全站仪、激光测距仪、50 米钢尺进行轴线检查校正,直至满足施工要求,并用混凝土进行保护,同时做好标志。(3)绘制详细的测量定位图。(4)基础施工完成后,在±0.000 结构面时进行一次轴线闭合差的检查。(5)轴线控制用经纬仪向上传递,控制点设在建筑外侧,分别位于建筑物的四角上,逐层向上传递。4、高程控制:(1)在首层平面易于向上传递标高位置处布设基本传递高程点,用AFL320 水准仪往返测,测设合格后,用红色油漆标记三角形并在旁边注明标高,以红色三角形上顶线为标高准点。同一区域、同一层平面内红色三角形不得少于三个,间距分布均匀并能满足结构施工的需要,且红色三角形在同一标高时,其误差应控制在±5mm 以内,在各层标高施测时,应后视其中的两个红色三角形上顶线以作校核。(2)±0.000 以上各层的标高传递时均利用首层红色三角形上顶线为标高基准点,用检定合格的钢尺向上引测,并在操作层标识红色三角形复核合格后,方可在该层实测。(3)在结构施工达到一定高度后,应重新引测相应的结构标高,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要求。(4)标高测量误差控制在±10mm,竖向高度误差在±5mm。(5)高程基准点的测设:1)对场内设置的水准点,每月定时联测一次,以作相互核验,仪器采用 AFL320 精密水准仪,精度按四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执行。水准点示意图2)对检测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并对计算成果进行分析,以保证水准点使用的准确性。(6)控制点的保护:控制桩按测量规定的标准进行埋设,一般埋设在有坚固土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