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村道建设工作方案与村镇地质灾害防治计划汇编村道建设工作方案农村道路建设是经济、社会进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改善我乡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增强路面通行保障能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政府讨论,就 20**年我乡村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乡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仔细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服务于经济社会进展大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加、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二、项目实施1、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十二五”通村通畅规划;(2)通过“事一议”程序,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填写《通村通畅工程开工建设申请表》;(3)通过“一事一议”程序,自筹部分的建设资金已到位,并交乡财政所;(4)通过“一事一议”程序,由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及外部环境协调小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完全由村民代表组成;(5)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2、项目业主为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交通管理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拟申请实施的项目,由各村提出申请,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放线,提供标准设计图纸(标准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会车道平面设计图,挡土墙、边沟、涵洞、警示墩设计图等),各村在乡交管站的指导下,根据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4、施工队伍由各村在县交通部门提供的诚信施工队伍库中采纳“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竞争性选择产生。5、实施项目公示制度。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村委会以及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施工单位及联系人,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设立的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止。6、通村通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占用土地、房屋及其他拆迁工作,由各村民委员会根据“一事一议”原则自行调整和解决,并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施工外部环境良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7、通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