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快速汇总方案一、快速汇总工作要求1、基本内容:快速汇总工作是在普查表登记复查完毕后进行,包括手工过录、汇总、填写汇总等工作
在填写快速汇总表前,必须进行各表的手工过录工作
2、操作流程:最基层一级完成手工过录和快速汇总,各级农业普查机构使用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进行快速汇总结果录入、汇总并上报
3、质量控制:(1)汇总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人员、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人员要认真清点相应的普查表
(2)快速汇总工作前,要逐级对快速汇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任务,熟悉快速汇总表各统计指标的含义,学会汇总方法,掌握审核要求
(3)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由一名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配备有经验的统计人员参加
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对下级普查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以利于准确、及时地完成快速汇总任务
要对下级汇总单位交来的快速汇总表进行复审、验收,审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上报
4、汇总方式快速汇总采用超级汇总方式,各级汇总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最基层一级快速汇总表的收集与上报任务
5、上报要求:(1)时间要求:市农普办将在 2 月 10 日前下发快速汇总数据处理程序
各区(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在 2 月 28 日以前完成最基层一级快速汇总结果的收集并上报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
(2)形式要求:各区(县)农普办上报各类快速汇总表的最基层一级数据文件,并留底备查
二、快速汇总基本步骤1.首先以普查小区为单位进行汇总
先按普查小区逐户填写手工过录表(参考表式见附件 2),填写过录表时,可直接填写数字
一般由两个普查员为一组进行过录,一人清点,一人记数
2.填写过录表后计算出总计数,然后填写快速汇总表,并将有关数据填入住户普查表普查小区封面和其他普查登记资料封面
3.快速汇总完毕后,要进行复核和逻辑检查,检查有无计算误差,各表之间数字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