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乡镇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调查方案一、目的:为了摸清郊区乡镇企业能源消费状况,为市政府制定北京能源危机应急工作预案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市农委要求,对郊区乡镇企业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
二、调查方法采取比例抽样方法进行调查,调查总体是郊区全部乡镇企业,按照以前年度的能源消费结构比例抽取 1580 家企业作为调查对象进行调查,以推断全部乡镇企业能源消耗情况
三、实施方案(一) 抽样样本的确定:将 1500 家企业按各区县乡镇企业能源消费占全部乡镇企业能源消费的比重分配到各区县,各区县按照企业能源消费的水平,在高、中、低三个层次按 60%、30%、10%的比例选取企业作为样本进行调查
具体做法是各区县根据以前年度(如 2000 年)企业能源(如原煤等)消耗量对企业排序后,分为三组:排名前 60%为第一组,中间 30%为第二组,最后 10%为第三组,对各组按对应比例抽取重点企业,形成抽样调查样本
(具体方法见附件二)(二) 调查表的发放与填报:将调查表发到样本企业,作出填报说明和上报期限,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填报
(三) 调查表验收与数据录入:样本企业填完调查表上报后对其进行审核发现错误和遗漏要及时纠正和补齐
调查表经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的格式录入计算机并进行复核无误后以电子格式报送
(四) 数据汇总与分析:收到电子格式调查表数据后,进行初步审核后进行汇总,对汇总数据进行数据质量分析和评估后,用以推断全市乡镇企业总体数据,并对此进行分析验证和评价后,完成分析报告
四、实施步骤:(一) 3 月 5 日向区县印发调查表(式样附后)(二) 3 月 7-8 日区县确定样本企业并将调查表发放到样本企业(电子表格同时在网上发布,供能上网的企业下载填报)(三) 3 月 9 日企业填报调查表(四) 3 月 10 日企业向区县报送调查表
(五) 3 月 11-15 日区县录入调查表(六) 3 月 16 日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