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也应与时俱进阜新出租车司机尹国全在 5 月 17 日 5 时 30 分加完天然气后,车刚行出加气站 100 多米,车内就满是“雾”气,随后就发生了爆炸。图为爆炸后损坏的出租车。 新闻到底:《加气罐泄漏爆炸 乘客和司机受伤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新闻闪回:阜新一辆天然气出租车爆炸,司机和一名乘客面部受伤,这起事故是阜新市首例天然气出租车爆炸事故,初步确认是出租车加气罐泄漏引起爆炸。 被列为除外责任事件的广东水淹车辆已经理赔了,一些专家和市民建议,同样被列为除外责任的阜新燃气车爆炸事件也应该理赔。 阜新市保监会财险部负责人说,刘立丽的出租车所发生的事故是极为特殊的情况,从无先例,根据汽车爆炸的情况,将其列入除外责任范畴,因为是除外责任,所以不属于理赔范围。 这让刘立丽接受不了,她说:“我到保险公司保险的时候,天然气罐已经在车上了,保险公司的人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也没有说过除外责任的事,我以为全车都保险了,这个必然在内的。” 刘立丽说,这两天她听说广东被水淹的车已经理赔了,这让她也看到了希望,“我们的天然气出租车有救了。既然政府提倡节能减排,现在的出租车大都是使用天然气的,那么政府部门应该出面为我们出租车说句公道话。 ”刘立丽说。 对于保险公司应不应该理赔的问题,出租司机老李说,他认为应该赔,“人家都保了座位险了,在座位上受伤的司机和乘客为什么不赔呢,那还保座位险干什么呢?以后要是这样,那谁还愿意保险了。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与法学院副教授伊宝德说,目前我们国家的保险条例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为了节能减排在出租上安装了天然气,以后这样的车会越来越多,那么危险性也就随之增加,保监会或保险公司要根据民众的需求,设计新的保险产品,以满足社会需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与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顾贵学对此事有不同的看法。 顾贵学说,运营性出租车的保险一般都是商品险,是双方约定的,关键是看当初双方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保这个险是非常关键的。这样符合民法公平的原则,让保险更公平、公正。 顾贵学认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纠纷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投保人保险知识不足,认识上有一定误区,事实上,全险不一定是全部赔偿,要看合同约定情况。而从保险公司方面来说,在损失认定上确实存在单方性和不公平性;另外合同订立时也常常存在未完全告知、条款不够通俗易懂等不规范现象。 新闻链接: 据广东保监局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