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SDJ 226-87(试行)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实行日期;1 9 8 7 年 9 月 1 日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 SDJ226-87《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 工艺规程(试行)》部标准通知(87)水电基字第 49 号我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编制的《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编号为 SDJ226-87),已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业会议审查通过,现予颁发试行。各单位在试行中,请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函告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 1.0.1 条 本规程适用于架空送电线路中,以高压油泵为动力,以盯应钢模对导线及避雷线进行液压施工。接续管及耐张线夹为圆形,压后呈六角形。第 1.0.2 条 液压施工是架空送电线路施工中的一项重要隐蔽工序,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方能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有指定的质量检查人员在场进行监督。第 1.0.3 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标准 GB1179-74、GB1179-83《铝绞线有钢芯铝绞线》中有相应液压接续管及耐张线夹的那一部分导线(钢芯铝绞线)。也适用于国家标准 GB1200-75《镀锌钢绞线》中有相应液压接续管及耐张线夹的那部分避雷线。注:1.GB1179-74、GB1179-83 及 GB1200-75 中有关导线及避雷线的数据见附录一;2.GB1179-74 中有关导线的耐张线夹及接续管,GB1179-83 中有关导线接续管的数据见附录二;3.本规程避雷线是专指镀锌钢绞线。良导体避雷线由于尚未列入国家标准,也无正式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故本规程暂不列入。如目前采用此类避雷线,其液压操作仍可遵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第 1.0.4 条 所使用的液压机必须有足够的与所用钢模相匹配的出力。第 1.0.5 条 为了对每个工程都准确无误地进行液压施工,确保质量,在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备有并熟悉该工程经批准的施工手册(或技术措施)。手册中至少应包括下列有关内容:一、导线及避雷线的具体规格及有关数据;二、所采用液压管的外形与尺寸(包括公差);三、各种管子压前在导线与避雷线上的“定位印记”的量尺尺寸;四、耐张线夹钢锚 U 型环与铝管引流板相对方位的要求;五、液压钢模、压接管压后尺寸及质量补充要求;六、液压时,油压机必须达到的油压力;七、对液压施工的其他有关特殊要求。第 1.0.6 条 导线及避雷线的受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