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业审图中常见质量问题分析1
1 供电系统1、问题用电负荷分级不符合相关规定
【原因】设计人员对规范不熟悉,对负荷分级的重要性理解不够
【规范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第 3
1 条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2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或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4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10
1 条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 建筑高度大于 50 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 条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5 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平米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 9
1 条 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