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 务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力争通过 10-15 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 ① 生态经济日趋发达。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经济结构合理。到 2020 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0 元以上,年人均财政收入超过 3800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8000 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18000 元,第三产业占 gdp 比重大于 45%。 ② 生态环境更为和谐。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 2020 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Ⅱ级标准的天数每年达 330 天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 100%,每万元 gdp 二氧化硫和 cod 排放强度分别小于5 千克,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2 平方米,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分别大于 40%、90%和 17%。 ③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化特色显著。到 2020 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 90%,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 100%,城市化水平大于 55%,城市气化率大于 90%,恩格尔系数小于第 1 页 共 3 页40%,基尼系数在 0.3~0.4 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率超过 30%。 按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结合的原则,到 2010 年争取 30%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优美乡镇验收,30%的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2015 年 50%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50%的区、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到 2020 年,80%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所有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全面建成生态市。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 合理控制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