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临近带电体作业规程 临近带电体作业规程 1. 总则 1。1 为加强带电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用电和设备安全,减少和避免触电等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新参加带电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 (完整)临近带电体作业规程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用电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 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 以下者。 1。7 本规程适用于南水北调范围内临近带电体作业的工作人员。 所谓临近带电作业是指在运行中的电压在250V 及以上的发电、变电、输配电和带电运行的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的可能影响电气设备和人员安全的一切作业。 2。一般规定 2.1 作业前,应对现场周边环境、作业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带电体及其电压等级,明确最小安全距离。 2。2 工作前应熟悉工作环境,做好相应的绝缘隔离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警示牌、设置围栏等安全技术措施。 2。3 当作业时与带电体距离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停电后作业。施工机械设备需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应测量计算设备最高点和边缘与高压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和最小水平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