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管理规定为保障全体学生良好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创造干净、 整洁、舒适、安全的寝室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以下条例和处罚措施。学生应严格遵守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对本人对学校负责。第一条学生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住宿,未经学校管理老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整房间和床位。第二条学生毕业和中途退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第三条严格作息制度,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归寝。午休和晚上23 :00 点后不得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体育活动。严禁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1.批准临时外出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到寝室就寝(晚间不迟于23: 00 );若有事不回寝室, 需家长和班主任、 管理老师联系后批准方可(由生活老师上报值班教师登记记录)。学生在校外住宿发生的一切问题概由本人负责,严禁夜不归宿。2.无故晚归的学生,一次,思想教育;两次,警告;累计三次者,学校将对其作出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累计达四次者, 留校查看; 无故晚归累计达五次者,学校将责令其退学。3.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一次,留校查看,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令其退学。第四条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不得留宿;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异性之间相互串寝。1.严禁擅自在外住宿,如有特殊要求,须通知家长申请。2.互相串寝的学生,一次,思想教育;两次,警告;累计三次者,学校将对其作出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累计达四次者,留校查看。第五条加强个人财务和贵重物品的自我管理和安全防范,关好门窗,防止被盗丢失。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1.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上课及课间休息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生活老师同意方可允许进入寝室)。2.加强消防安全。 严禁在寝室内使用蜡烛、酒精灯等明火用品; 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电炉、电饭煲、 “热得快 ”等电器及电子产品;如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不退还。第六条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轮流打扫, 住宿人员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干净,铺面整洁,东西放置规范、有序。第七条发生水电故障和家具、门窗损坏, 报告管理员安排维修和排除。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得将桌、凳、床等公物搬出宿舍;入宿前,检查寝室内公共财产,若出现损坏,查明事由,当事人照价赔偿。第八条在住宿期间因下列情况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