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书第一篇:学生意外伤害赔偿协议书意外伤害补偿协议书甲方:受伤学生魏子健,系钢管厂子校小学六年级(1)学生,监护人:魏春发。乙方:学生梁家裕,系钢管厂子校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监护人:梁成斌魏子健、梁家裕两学生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科学课期间,在学校操场活动器材上玩耍时,随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从双杠上强行拉了下来,不幸造成魏子健左腿胫骨螺旋形骨折。经宝鸡市中心医院半年来的医治基本痊愈。现经双方监护人自原、平等协商答成如下一至解决协议:1、依据事故经过事实,梁家裕同学承担肆仟元整(¥4000.00)(包括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2、再由学校通过保险公司等渠道一次补偿魏子健伍仟元整,(¥5000.00)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剩余陆佰元(¥600.00 )有科学老师盛建军同志承担。3、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终解决,魏子健家庭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补、赔偿;4、魏子健左腿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复由监护人魏春发监护督促,梁成斌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魏子健监护人:乙方梁家裕监护人: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第二篇:意外伤害赔偿协议书甲方:男岁地址:身份证号:甲方:男岁地址:身份证号: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2、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 大写: ) ,于年月日付清。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5、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7、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