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名臣奏議》 「宋太宗端拱二年冬」-「仁宗明道二年」「宋代史料研讀會」2010.9.181 宋代史料研讀會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會議報告日期: 2010年 9 月 18 日報告人:吳雅婷報告篇名:一、端拱二年左諫議知制誥王禹偁上疏《歷代名臣奏議》卷243,頁 12 上-12 下二、咸平二年知處州楊億上奏《歷代名臣奏議》卷243,頁 12 下-13 下三、天禧元年翰林學士李迪詔對《歷代名臣奏議》卷243,頁 13 下-14 上四、景祐年間集賢校理王琪請置義倉《歷代名臣奏議》卷243,頁 15 上壹、宋太宗端拱二年【卷頁】卷 243,頁 12 上-12 下【上奏者】王禹偁【時間】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冬【事由】京城抗旱對策【本文】宋太宗端拱二年冬,京城旱。1左諫議2知制誥王禹偁3上疏云:「臣聞一榖不收謂之『饉』,五榖4不收謂之『饑』。饉則大夫以下皆損其禄,饑則盡無禄,廩1 《宋史 ?太宗本紀?端拱二年》:「冬十月辛未,以定難軍節度使趙保忠同平章事。以歲旱、彗星謫見,詔曰:『朕以身為犧牲,焚於烈火,亦未足以答謝天譴。當與卿等審刑政之闕失、稼穡之艱難、恤物安人,以祈玄祐。』」2 左諫議左諫議大夫。始置於後漢,唐德宗時始分左、右。宋前期為官階名,不親掌言事,主要用作文臣遷轉敍位祿階官。(《宋代官制辭典》 ,頁 174)3 王禹偁954-1001。字元之,鉅野人。九歲能文,太宗太平興國八年進士。遇事敢言,以直躬行道為己任。文章敏瞻,累遷翰林學士。咸平四年卒,年四十八。《宋史》卷293 有傳。(《宋人傳記資料索引》 ,頁 323)4 五穀所指不一。《周禮 ?天官 ?疾醫》 :「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鄭玄注:「五穀,《歷代名臣奏議》 「宋太宗端拱二年冬」-「仁宗明道二年」「宋代史料研讀會」2010.9.182 食而已。今旱雲未霑,宿麥未茁,既無積蓄,民饑可憂。望下詔直云:『君臣之間,政教有闕。自乗輿服御,下至百官奉料,非宿衛軍士、邊庭將帥,悉第減之。上答天譴,下厭5人心。俟雨足復故。』臣朝行中家最貧,奉最薄,亦願首減奉,以贖耗蠧之咎。外則停歳市之物,内則罷工巧之伎。近城掘土侵塚墓者,瘞6之;外州配隸之衆非贓盜者,釋之。然後以古者『猛虎渡河』、『飛蝗越境』之事7戒敇州縣官吏。其餘軍民刑政之弊非臣所知者,望委宰臣裁議頒行。但感人心,必召和氣。」【出處】1.《宋史 ?王禹偁傳》(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 ,卷 293,頁 9794 ⋯⋯ 二年,親試貢士,召禹偁,賦詩立就。上悅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