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制定镇江市句容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xx年 xx 月 xx 日竣工日期: xx年 xx 月 xx 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暂估价 ( 大写) : (人民币 ) ( 小写) :( 人民币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2 六、工程款支付1、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的40%;2、工程完成 50%时付至合同价的 7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七、质量要求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八、工程工期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3 九、工程验收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结算。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4.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