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意见与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工作半年总结汇编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动依法治省、市、县的目标任务,深化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守法,为实现“率先小康、建成强县”推动卫生事业进展制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促进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制定完善“法治示范单位”创建的计划和方案,切实尽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掀起创建工作热潮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根据“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要求及《县卫生系统推动“法律七进”暨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完成“规定动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自选动作”,着力打造创建工作的特色亮点
严禁在创建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三)申请检查验收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动
要仔细组织开展自查,对比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严格根据创建标准(见附件 1)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申请检查验收
三、推举申报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安排,经卫生局讨论:推举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巡司中心卫生院作为必查单位申报
必查单位要在 XX 年 12 月 15 日前将“法治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2)送县依法治县办,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第 2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工作半年总结20**年上半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