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这次召开的全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当前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和省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这次会议既是一个工作部署会,又是一个动员会,同时还是一个业务培训会,内容上既丰富又紧凑,有典型单位代表经验介绍、还有相关文件解读和业务知识讲座,有理论也有实践。希望所有参会人员能不虚此行、有所收获。下面,我讲四个问题。一、如何从深层次解读建立基层劳调组织的重要意义?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时代的客观要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同样如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把握时代脉搏,才能明确其发展建设的正确走向。(一)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新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基层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二)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化解内部矛盾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关系向多元,卫发展,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集体劳动争议增多,处理难度加大。即使矛盾纠纷利用行政、诉讼等手段加以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一时之间也很难消除,不可避免地留有或多或少的“后遗症”。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更多采用调解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其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实现经济发展的需要。劳动人事关系是经济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势必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存在,劳资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就会不断积累和扩张,并不断演变成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我市人事劳动关系也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则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使当事人之间在平等的地位上,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自愿达成和履行调解协议,避免了这类弊端的产生.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四)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强化社会法制的需要。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劳动人事关系的调解力度,《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继出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将调解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程序,拓展了调解组织的范围,强化了调解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人社部[2009]124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人事争议调解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五)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我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15件,是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