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体制改革方案一、现有经营体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工程管理局所属经营性资产主要由**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由管理局直接经营管理)。其中水产公司、水电站和供电公司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的直属非法人生产单位,**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旅游开发公司、林产品开发公司和**服务队等四家单位是管理局授权由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进行宏观管理的独立法人单位。从运行情况看,这一体制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值得肯定:一是将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职能从管理局剥离出来,有利于管理局从繁杂的经营性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公益职能的发挥。在这一体制建立之前,旅游、水产、水电、林产和**等所有经营性资产均由管理局直接管理,每年管理局要耗费大量精力用于经营性资产的直接监督管理。改制以后,经营性资产全部从管理局剥离出去,交由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统一管理,管理局只需对产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不再参与直接监督管理,可以集中精力搞好公益性职能的发挥。二是将经营性资产交由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统一管理,在管理局行政管理和企业市场化运作之间建立了一个缓冲地带,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经管理局授权,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对**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管理局不再直接插手企业的经营事务,企业有了相对比较宽松的经营自主权,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三是总公司将优质资产集中进行管理,有利于集中财力,推动有竞争优势产业的稳定发展。根据总公司的组建方案,管理局将水电站和水产公司等经济效益较好的两块资产直接2交由总公司进行集中管理,成为总公司的核心产业层。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上述两块资产的强强联合,进一步集中财力,尽快偿还外欠债务(建水电站所欠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上述资产的集中管理,加强对优势资产的直接引导和经营力度,推动管理局具有竞争优势产业的尽快发展。但我们在调查中也同时发现,由于产权改革不到位、政企分开不彻底等方面的原因,现有经营体制在运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到位。根据管理局授权,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对旅游、林产和**等三家独立法人经营单位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但由于产权改革不到位,总公司和上述子公司之间缺乏明确的产权隶属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总公司对下属法人治理单位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章程、制度和年度经营计划等形式实行宏观管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