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修编-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
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
诊断是否正确
是否给予相关处理
治疗是否正确
) ●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
包括: ① 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
(如实验室检查,B 超、心电图等) ② 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
③ 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
④ 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可修编- ●诊断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
是否符合医疗常规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
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
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
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
(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
(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