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导视标识系统设计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简称本项目)导视标识系统设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设计范围及要求1.委托设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位于导视标识系统进行规划设计,从标识系统规划布点、初步方案造型设计到制作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1) 本项目永久性导视标识系统( 如多项指示牌、功能室门牌、楼层号、警示牌、温馨提示牌等以后可以做为公司VI导视标准执行 ) 2) 本项目公共环境导视标识系统(如展示区功能牌等以后可以做为公司VI导视标准辅助部分标识执行)3)对于超出设计范围内容部分,则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订设计补充协议。2.设计内容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前各功能厂房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配套,具体按甲方要求编制公司 VI 导视标识系统标准手册。3.设计要求1) 设计的标识系统规划设计应具有系统的完整性,其各种要素及表现形式应标准化,使之能成为本项目的形象表现元素之一。标识牌的大小、材料、工艺制作方法可根据其表现内容的不同在统一中做一定变化,风格要与本项目的企业文化、室内设计风格和谐一致。2) 最终定稿的标识制作施工图应明确标明所选用材料的规格,且所选材料应具备耐2 / 7久性,并且须易于保养。3) 设计的标识制作图应满足甲方进行制作、安装的需要。4.设计依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供乙方作为设计基础。二、设计进度及工作成果1、 设计进度:根据项目开展进度,分三阶段开展方案设计,其中一期为概念设计阶段;二期为整体标识设计阶段(包含规划布点) ;三期为本项目全套永久性标识系统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并编制公司VI 导视标识系统标准手册。具体设计周期如下:1) 一阶段:概念标识方案设计阶段项目概念导视标识系统与环境导视标识系统方案设计阶段(7-10 个工作日);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基础情况资料后开始该阶段设计工作,乙方应在7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包括本项目永久性导视标识系统与环境导视标识系统。备注:? 设计时间未包括甲方确认方案时间。? 在设计过程中,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提供与设计有关联的资料或图纸。2、甲方在乙方提交该设计方案成果后 3-5 个工作日发出修改意见或本阶段的设计成果确认函,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甲方确认,每轮概念调整时间根据内容确定,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