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保局创建省卫生县城工作总结与环保局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汇编环保局创建省卫生县城工作总结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县环保局牵头办理事项共 7 项,主要是环境保护方面,分别为:(一)设有环境保护机构,有科学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仔细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和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县环保局于 XX 年编制了《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同时,每年对《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近三年未发生重和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二)全年空气 API 指数≤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 6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县环境监测站 XX 年、XX 年对县城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96%。建成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县环境监测站 XX 年、XX 年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评价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X)Ⅱ 类标准,达标率为 100%。辖区内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属于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四)县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根据县环境监测站 XX 年、XX 年年对全县境内地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表水监测结果表明:沧江水系右甸河功能区划为 III 类,上游新寨桥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X)Ⅱ 类,下游小街桥及九甲桥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X)III类。怒江水系枯柯河水功能区划为Ⅳ类,柯街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X)Ⅲ 类,湾甸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XX)Ⅱ 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5 分贝。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辆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根据县环境监测站 XX 年、XX 年对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多数区域符合区域环境噪声功能要求。城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连续声级值为 40~50dB(A)。(六)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 100%。生活污水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