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保局推行行政指导方案与环保局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 5 篇汇编环保局推行行政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环保行政指导,是指环境保护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执法机构(以下称环保部门)在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精神、原则、规定或政策,实行符合法律宗旨或政策的辅导、劝勉、提示、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力,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环保行政管理目的的行政活动。(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改善执法环境。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环保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通过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转变环保行政管理职能。(二)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环保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反法律、国家相关政策。2.合理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从环保工作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进展规律,适应工作环保特色、职能特点和执法环境的需要,科学构建行政指导项目体系。同时,要考虑到被指导对象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考虑经济与社会效益,尽量避开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3.必要性原则。假如采纳柔性行政行为能够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环保部门就不应实施权力性行政行为。假如实施行政指导的客观依据第 1 页 共 1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存在,则不能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正确处理好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等其他管理方式的关系,不能因行政指导而放弃依法应当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也不能一味强调强制性管理方式而忽视行政指导方式作用的发挥。4.正当性原则。正当性体现了行政指导是一种以理服人的“软性”行政管理方式。环保管理部门通过说理过程向行政相对人展示行政指导的正当性,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指导的主动配合。5.平等性原则。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双向互动方式,交换行政管理意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6.自愿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要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综合指导说理,使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实行不利措施。二、主要内容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