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1范围与应用领域1
1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系统所属各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和检维修承包商
3应用领域本规定应用于全省系统所属油库、加油(气)站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动火作业活动
其它非生产性活动可参照执行
2参考文件Q/SY1241-200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3
1动火作业油库、加油(气)站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具体包括:—1—a)各种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电动工具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d)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f)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2动火作业人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动火作业申请人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4动火作业批准人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授权人
5动火作业监护人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1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4
2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加油站管理处、非油品仓储配送中心、投资与建设管理处、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动火作业实施的—2—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3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