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里甲制编制的一点思考>学者普遍认为里甲制的编制是以"一百十户为一里",因为《明史》中载有"(明太祖)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
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
里编成册,册首总为一图
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于里后为畸零
"②并且《续文献通考》也有"每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
册凡四: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
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
"③可见,黄册制度的根本在于基层的里甲制的完善,它严格要求地方上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出丁粮多的十户为里长,剩下的一百户又分为十甲,每甲共有十户,每年在这十里长中选一里长,一甲之中选一甲首,管理一甲一里的交赋出役等诸事项
而里长和甲首人选的安排,是以每户所交和所出的粮丁多少为标准的,出丁交粮最多的那户先轮到,最少的最后轮到
这样,人人得为里长或甲首,十年以后再排序,再轮流,达到了均平的目的
以一百十户为编制,以十年为一周的里甲制度便成为了黄册制度的基础
明初以前是否推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的编制尚且难说,但在洪武十四年,明太祖第一次进行大造赋役黄册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的编制是一定已经在全国推行的了
以一百十户为一里的编制是比较周全的,但也有不足之处,十个里长中固然可以选出一个里长来管理全里的事务,但对于其他九位里长的监督和收赋出役的管理的事项则往往鞭长莫及
明太祖可能为了去除现行里甲制的一些弊端,或是出于简化地方基层结构更便于赋役黄册的登记等目的,于洪武二十八年,以"一百户为一里"的规定更改了里甲制的编制
这道规定势必使原来的一里之户进行新的划分,产生了新的影响
而关于这种新的划分史书上不见记载,但其可能的情况至少有以下三种:第一种划分的方法
在黄册制度未在全国推行以前,江南第1页共3页的一些地区事实上已经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