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电信学院分团委量化考核制度总则第一条考核宗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学生干部整体建设,增强各职能部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典型示范作用,结合分团委日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量化考核体制
第二条考核目的以规章制度为根本准则,以客观与主观考核相结合为依托,以量化评比公示为结果的方式评估、检测、评判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工作效果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考核原则1
公平性:对不同职能部门和学生干部使用统一的考核体制模式
客观性:本考核以量化评比和成绩公示的方式客观的反映学生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各个性质不同的部门学生干部进行较为客观、具体的评判,尽量减少由主观因素或特殊效应带来的偏差,减少不公正的评判,以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特色化:具体到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干部的评判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以特色化的评判标准去衡量存在的差异
综合性:本制度将日常工作考勤、纪律和个人业务能力作为考核重点,同时突出对学生干部个人综合素养的评估
细则第一章考核办法及实施一、本考核体制范围主要涵盖分团委各职能部门和其所在的学生干部
二、量化考核体制的评判标准以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结合(注重以客观为主),其评比以分数的形式客观的呈现
三、考核评分为加减分制度,月基准分为100分,无最低和最高分限制
四、考核成绩每月汇总一次,并进行排名公示;每学期进行考核成绩总评排名
依据考核成绩,评选出当学期优秀部员、优秀部长和优秀部门
五、本考核采取后位淘汰制度,连续月考核成绩较低者,由书记处根据该部员综合表现研究决定是否淘汰该部员
六、考核人的职责1、被考核人与考核人之间,原则上要求有过长期的上下级管理关系;2、考核人必须是被考核人的直属上级领导,书记处考核部长级,部长级考核部员
3、在评定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致使不能对被评者进行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