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上海万 代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EHS-012-00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 年 7 月 1 日发布 2012 年 8 月 1 日实施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2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工伤事故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2 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工伤事故管理。 3 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全体员工。 4 程序 4.1 工伤事故管理基本原则 4.1.1 公司各部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工作要本着“员工生命第一”的原则,先抢救遇险员工,迅速组织切断危险源和灾害链,防止事态扩大,后抢救生产设施。 4.1.2 公司各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1.3 公司各部门工伤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4.1.4 公司各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事故调查组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组向其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2 员工伤亡事故分类 4.2.1 轻伤及轻伤事故 4.2.1.1 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 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4.2.2 重伤及重伤事故 4.2.2.1 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具体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 104.2 日的失能伤害。损失工作日的判定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4.24.299-1994.2)执行. 4.2.2.2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2.3 死亡事故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3 4 .2 .3 .1 死亡事故是指事故中有员工死亡的事故。 4 .3 报告程序: 4 .3 .1 发生轻伤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 EHS部门和分管安全的领导,重伤及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