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费用报销管理 第三章 备用金管理 第四章 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六章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第七章 会计稽核管理 第八章 税务管理 第九章 报表报送管理 第十章 建造合同管理 第十一章 应收账款台账管理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 项目综合成本档案管理 第十四章 项目财务负责人管理 第十五章 项目考核管理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总公司、五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费用报销管理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准确核算公司当期费用发生额,对费用报销时间、审批权限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有效时间 当月发生的费用在次月 1 0 日前报销完毕。超过一个月以内者,书面说明事由,一事一报一批。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公司总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资金部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理 (二)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办人→财务负责人→ 二级机构书记/项目书记→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三)二级机构/项目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五条 费用报销原则 谁经办、谁报销,严禁以他人名义或代替他人报销。 第六条 审批有效时间 (一)公司总经理调离工作岗位自公布之时,审批权力即行终止,三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对本单位已发生尚未报销的费用,三天内当事人按程序提交报销凭据,原总经理鉴证,由新任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调离工作岗位自公布之时,审批权力即行终止,两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对本单位已发生尚未报销的费用,两天内当事人按程序提交报销凭据,原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鉴证,由新任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三)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的费用,离职两天之内整理完毕,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办理。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要求 在消费地开票时必须注明日期、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