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6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032号 编制时间:二○ ○ 七 年十 一 月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46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董 事 长:李春建 总 经 理:湛 峰 总工程师:靳建永 项目负责人:高 荣 审 核:靳建永 审 查:陶银河 评价单位: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032号 编制时间:二○ ○ 七 年十 一 月 1总论 1.1项目由来 河北省迁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利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丰富的煤炭资源及国家支持开发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配套采用国内外大化肥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拟在锡林郭勒盟的乌拉盖管理区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其子公司,即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46万吨合成氨 80万吨尿素。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06年 9月 23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召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技术咨询。根据专家意见及评价大纲,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1.2.1评价等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本评价只进行地表水现状评价,并重点分析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对当地水资源的影响;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固体废物仅一般性评价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风险评价级别为一级。 1.2.2评价范围 (1)根据拟建厂址所在区域常年主导风向分布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区中心为中心,东、西、南、北方向各 5Km,评价范围 100Km2; (2)地表水现状监测与评价范围为色也勒吉河汇入乌拉盖河上游 500m至下游1000m范围内; (3)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 1m; (4)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 0.47km2,按照导则要求,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四周向外扩展 2km,总面积约 25km2; (5)本工程设有事故水池,发生事故时废水不会进入地表水体。环境空气风险评价范围以贮罐区为中心,半径为 5Km的区域; (6)本工程电磁辐射评价范围以该项目规划区为主。 1.3环境保护对象与保护目标 本项目选址位于乌拉盖能源化工基地内,基地周围无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和珍稀动物等特殊敏感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