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疾病分类ICD-10 北京临床版简介 (ICD-10: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第十次修订本) 一、ICD-10 北京临床版研发目的 ICD-10北京临床版的研发,主要为达到以下两个目的: 1、规范北京地区医院疾病分类编码工作,提高编码水平,使编码数据质量满足卫生统计要求
2、匹配北京DRGs分组模型,确保疾病分类编码数据质量符合北京DRGs分组工作要求
二、国内国际疾病分类工作的相关要点 国际疾病分类工作在国内的正式开展,始于ICD-9的应用
1990年3月20日卫生部卫医司字(90)第15号,关于医院使用统一的病案首页的通知,正式提出要求使用ICD-9
1993年5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疾病分类与代码” GB/T 14396-1993等效采用世界卫生组织 WHO-(ICD-9)《国际疾病分类》第九次修订版
1993年国家标准局颁布该标准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推荐实施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发【2001】286号,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明确要求,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要采用ICD-10和ICD-9-CM3
同年,国家标准局将GB/T 14396-93修订为“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 等效采用世界卫生组织 WHO-(ICD-10)《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
国内正式的ICD-10分类工具主要包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第十次修订本》、《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指导手册》和 GB/T14396-2001 国家推荐标准文档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第十次修订本》中译本是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于1996年5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翻译完成的三卷书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正式出版《国际疾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