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关于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请假制度及规定为保证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和质量,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均必须认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
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请假制度及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请假制度1
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毕业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
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
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短期请假1
凡因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短期请假手续:(1)外出去就业单位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等;(2)考研学生复试等;2
申请短期请假的学生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和辅导员签字批准方可离校;3
请假条交由辅导员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留存备案;4
短期请假不超过3天时间;5
请假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到指导老师处报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短期请假的办理步骤为:(1)学生提交申请—→指导老师签字批准—→辅导员签字批准并备案;(2)返校后至指导老师处报到,填写销假单,指导老师签字—→至辅导员处报到并销假
超过三天的假期需由学院副书记审批
三、校外自主实习、设计1
凡需在校外单位进行自主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班学生,均需提供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并按申请表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办理校外自主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手续最迟必须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一周内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必须得到分管院长或院长的批准后,方可办理
校外自主实习手续的办理必须在实习前完成,不能事后补交
校外自主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提供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且必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经常与指导老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