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管局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与矿领导总结会发言汇编矿管局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一、我局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能我局系国土资源系统负责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行政矿产资源行政执法职能
主要职责是:1
监督检查《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执行情况;2
受理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通过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媒体反映等途经及时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3
核查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
依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检察机关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依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40 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1 号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2 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第 150 号令)、《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情况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我局于 1996 年成立以来特别是 20**年人、财物管理体制上级市管理以后,我局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仔细遵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市矿管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坚持“服务进展保护资源、保障权益”的方针和“预防、监管、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以及“防范在前,发现及时,查处到位”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