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 城 物 业 服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GT-ZD-006-20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减少损失和浪费,明确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为:能独立发挥作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 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在杭区域、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单位为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实物管理,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审核各单位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组织管理,负责公司职能部门、在杭区域市场调查、办理公司职能部门固定资产购置,设立管理台帐,统一设备编号。对各分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提供 方 进 行审核、统计、备案 。 (三)组织开 展 半 年一度的固定资产核对统计,一年一度的清 产1 核资工作,检查财务部设备编号、使用管理部门设备卡编号、行政管理中心台账编号一致。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根据固定资产的变动,检查各使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登记、台帐、维保表格的更新情况,保证设备编码一致,“帐、卡、物”一致。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为部分专业设备的维修联系相关维修单位。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行政管理中心核对。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 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别为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每年一次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填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