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陶瓷产品 注释: 一、本章仅适用于成形后经过烧制的陶瓷产品
0 4 至6 9
1 4 仅适用于不能归入税号6 9
0 1 至6 9
0 3 的产品
二、本章不包括: (一)税号2 8
4 4 的产品; (二)税号6 8
0 4 的物品; (三)第七十一章的物品(例如,仿首饰); (四)税号8 1
1 3 的金属陶瓷; (五)第八十二章的物品; (六)绝缘子(税号8 5
4 6 )或绝缘材料制的零件(税号8 5
4 7 ); (七)假牙(税号9 0
2 1 ); (八)第九十一章的物品(例如,钟及钟壳); (九)第九十四章的物品(例如,家具、灯具及照明装置、活动房屋); (十)第九十五章的物品(例如,玩具、游戏品及运动用品); (十一)税号9 6
0 6 的物品(例如,钮扣)或税号9 6
1 4 的物品(例如,烟斗); (十二)第九十七章的物品(例如,艺术品)
总 注 释 所称“陶瓷产品”,是指用下列方法制得的产品: 一、将一般在室温下预先调制成形的无机非金属材料进行烧制
所用原料主要包括粘土、含硅材料、高熔点的材料(例如,氧化物、碳化物、氮化物、石墨或其他碳)及一些如耐火粘土或磷酸盐的粘合剂
二、将岩石(例如,块滑石)成形后进行烧制
以上一款所述陶瓷产品(不论其成分如何)的制造过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一)调制陶瓷坯泥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制造烧结氧化铝制品)可直接使用粉状材料并加入少量润滑剂进行调制
但在多数情况下,坯泥须首先制成膏状
这牵涉到将各种成分加以计量和混合,必要时还要研磨、过筛、压滤、揉捏、熟化和脱气
一些耐火产品是由级配集料和细砂加入少量液态胶合剂制成,胶合剂可以是水溶液(例如,焦油、树脂、磷酸、木质素溶液)
(二)成形 将调制好的粉末或坯泥尽可能制成接近所需形状
成形工序是通过挤出(经过挤压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