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 建 某 医 院 的 申 请 可 行 性 报 告 报 告 县 卫 生 局 : 随 着 我 国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化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如 雨 后 春 笋 般 地 蓬 勃兴 起 , 已 成 为 我 国 医 疗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在 公 立 医 院 占 主 导 地 位 的 情 况 下 ,民 营 机 构 起 到 了 很 大 的 补 充 作 用
公 立 医 院 与 民 营 医 院 共 同 发 展 、 相 得 益 彰
医疗 卫 生 行 业 救 死 扶 伤 、 关 爱 健 康 的 特 殊 性 , 决 定 了 公 立 医 院 与 民 营 医 院 都 具 有 公益 性 质 ; 无 论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还 是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 都 必 须 得 到 人 民 群 众 的 认 可 , 才能 有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理 由
鼓 励 发 展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弥 补 公 立 医 疗 机 构 的 薄 弱 环 节 ,改 善 对 人 民 群 众 的 服务态度, 提升对 人 民 群 众 的 服务能 力, 符合国 家现行 政策
鉴于此, 经过充 分 的 市场调研、 实地 考查和 慎重 决 策拟在 县 投资设置一家一级非营 利综合医 院 --民 营 医 院 , 敬请 主 管部 门支持、 审查、 批准
第一章创办医 院 的 社会价值改 革 开放30 年来, 在 县 委、 政府的 领导 下 , 县经济、 文化 、 体 育、 卫 生 等各项社会事业 迅速发 展
特 别是 大 力深 化 卫 生 改 革 ,加强城乡居民 的 基本医 疗 卫 生 制 度建 设, 加快农村医 疗 卫 生 服务体 系 建 设, 抓好乡镇卫 生 院 和 村卫 生 室建 设, 使乡镇计生 、 卫 生 资源整合, 抓好预防保健 、 疾病防控和 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