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国法制史楔形文字法 ——是指古代两河流域居民使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因其法典用楔形文字镌刻而得名
汉穆拉比法典——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它是公元前18 世纪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颁布的,也是古代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
摩奴法典 ——是古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涉及刑法、民法、诉讼等,内容比较广泛,是对婆罗门法的总结和继承
它是由婆罗门教僧侣们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形成的习惯编制而成,对后来古代印度及其毗邻地区影响很大
法经 ——是婆罗六贵族的不同教派对于经书的论著,涉及社会风俗习惯、民事和刑事法规以及社会行为和关系的准则,是婆罗门教法的一种表现形式
种姓制度 ——是古代印度的一种等级制度,是雅利安人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四大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不同种姓在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均不平等,在宗教和社会生活方面也有严格区分
古代印度法律坚决维护这一制度,对印度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非再生人——是古印度法上的概念,各再生人相对,指首陀罗
因为他们地位最低下,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因而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再生),而其他三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由于可以参加宗教活动,能经过入门式而得到第二次生命,是“再生人”
神明裁判 ——是指借助 “神” 的力量来考验被告人,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原始审判方式,盛行于一些古代奴隶制国家和欧洲中世纪前期封建制国家
印度法系——是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广大信仰印度教或佛教的国家和地区,都尊以《摩奴法典》 为大成的印度法为本源 ,其法律制度形成了共同的特征和历史传统,即印度法系
雅典宪法——是古希腊雅典城实行的奴隶主的民主政治制度,经历了数次重大立法改革得以实现,因其内容相当于近代以来的宪法而得名,是近代西方宪政制度的源流
古希腊法——是泛指存在于古代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