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销售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兹因乙方有意购买甲方产品
并致力协同扩展业务,经双方协议订本合同,并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授权销售区域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销售甲方轮胎产品2、、乙方承诺所购甲方的轮胎只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并以甲方为唯一的进货渠道
二、轮胎品牌及规格型号1、、轮胎品牌为2、、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可销售甲方7
50 — 12
00 型号所有花纹的轮胎
三、经销数量经双方协商,乙方2011 年度销售甲方轮胎的数量如下(单位:套):月份数量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合计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合计四、轮胎价格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按 附件(一)产品销售价格表 的销售价格执行
甲方销售价格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乙方对外的零售价格参照甲方销售价格表由乙方自行决定,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控制好本地区的各级销售价格,避免恶性竞争
五、奖励政策甲方对乙方销售奖励按 附件(二)销售奖励办法 执行
甲方销售奖励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奖励办法执行
六、供货方式甲方按双方确认的乙方书面购货通知组织发货
乙方须在书面购货通知中填写轮胎规格、花纹、数量、包装、运输方式、送达地点、收货人等
乙方订单的传真件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有义务预先向甲方提供乙方收货的印章预留印模、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名单,以便双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七、货款结算 1 、双方的业务往来采用乙方先付款,后提货(发货)的原则进行交易
乙方付款采用现金、电汇、银行汇票、转帐、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必须背书)等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不同的付款方式,以相应的供货价格和乙方结算 2 、乙方的货款应采用现金、电汇、银行汇票、转帐、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直接支付到甲方帐户
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乙方人员必须亲自交给甲方开户行或交给经甲方书面盖章委托的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