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C05-1-02-001 工程名称 薛家湾南山片区支一路天然气管道安装 交底日期 2011 年 8 月 4 日 施工单位 中国二冶管铁准旗项目部 分项工程名称 天然气管道安装 交底提要 管道安装、焊接、试压技术要求 交底内容: 1、材料及管件 (1) 材料、管件、设备应按设计规定的规格和技术要求订货,如需更改,必须经业主和设计单位同意,并及时通知监理。 (2) 材料、管件、设备到货时,应按供货合同及出厂质量证明书验收。证明其质量的技术资料应整理归档。 (3) 严禁使用无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和超过有效期的材料及其制品。 (4) 材料、管件运输与布管过程中,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各种有损于其质量的外界影响。 (5) 运至工地的材料、管件应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及时供货,尽量减少在工地上的闲置时间。 (6) 聚乙烯燃气管管材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 部分“管材”》(GB15558.1-2003)的规定。 (7) 聚乙烯燃气管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1995)的规定。 (8) 聚乙烯燃气管材的材质应与管件相匹配。 2、 管道布置 (1) 聚乙烯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2) 施工单位在施工放线中,放线位置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下表(地下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水平净距)、(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离)的规定。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 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中压B) 建筑物的 基础 1.0 外墙面(出地面处) - 给水管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2 电力、通信电缆 直埋 0.5 在导管内 1.0 电力(塔)的基础 ≤35KV 1.0 35KV 2.0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DN>300mm 0.5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 名称 净距(m)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上方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下方 给水管 燃气管 — 0.15 0.15 排水管 — 0.15 0.20加套管 电缆 直埋 0.50 0.50 在导管内 0.20 0.20 供热管道 t<150℃ 直埋供热管道 0.50加套管 1.30加套管 t<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