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工作的情况报告省委组织部:按照黑组通字[20XX]51号《关于对全省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批准,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工作
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1、成立机构,打好基础
市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佳木斯市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郝敬江同志任组长,副部长鲁长友、冯甲伟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基层办,具体负责全市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基层办负责人史大生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组织员办、组织科、城市科、农村科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以“佳组发[20XX]4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排查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整顿后进党组织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步骤,并要求把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做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切实排查到位,整顿到位
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并抽调骨干人员充实到工作小组,为排查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组织基础
2、调查摸底,确定对象
我们通过召开会议、走访调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结合省部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对象的七个方面,我们统一制定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认定标准”,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即:班子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班子不健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力度不够;第1页共6页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作风不实;工作措施的针对性不强、对党员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较差;群众意见大,干群关系紧张
全市各级党委严格对照软弱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