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生产加工质量标准目录第一章产品加工要求(除涂装)⋯⋯⋯⋯⋯⋯⋯⋯⋯第二章涂装加工要求⋯⋯⋯⋯⋯⋯⋯⋯⋯⋯⋯⋯⋯⋯第三章产品结构标准⋯⋯⋯⋯⋯⋯⋯⋯⋯⋯⋯⋯⋯⋯第四章产品品质及检验标准⋯⋯⋯⋯⋯⋯⋯⋯⋯⋯⋯制订、变更及执行程序一、目的:针对本公司及外协产品制订本加工要求及品质标准,指导生产和测量、检查、监控
二、执行范围:本公司及外协所有的产品加工
包含所有产品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品质检验的全过程
外协加工单位(组织)的生产制造、品质检验也按此标准执行
三、制订、变更程序1、本《产品加工要求及品质标准》由生产技术部、品质管理部联合制订
2、涉及到运作过程中的变更、修改和充实,必须由班组逐级上报经审核后阶段性修改变更和充实,审核者为生产技术部和品质管理部
3、变更后的标准应有变更记录,并送达各有关部门
四、执行程序本《产品加工要求及品质标准》由生技部、品管部共同制订后报总经理室审批执行
第一章产品加工要求一 、原木加工及干燥要求1、原木应小头进锯,锯解板材厚度公差为+1MM~-0
5MM;2、排板隔条厚度要求均匀,容许厚度误差为1MM ;两端隔条距板端100MM ;3、隔条在材堆中放置间隔合理,上下保持垂直,垂直度公差5MM ;4、木材干燥应无内裂,无明显端裂、无过度弯曲、翘曲,含水率均匀;5、木材出窑含水率为6-8%
二、配料加工要求1、实木面框拼接料宽度≤80MM ,长度超过1 米的拉档和玻璃门框不允许使用独根材料;2、拼板应无明显色差,无明显胶线;3、刨光后无跳痕、无焦黑痕、无蓝斑、无横茬;平整光滑;4、板材厚度公差+0
2MM ,不得有大头小身;5、有虫孔的木料不可使用;6、面框配料加工厚度尺寸+0
2MM ;组框后需铣型边的面框料宽度尺寸放3MM 加工余量, 面框深度尺寸+0
2MM ;7 、 人 造 板 封 边 的 配 料 厚 度 尺 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