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6岁的儿童二、服务内容(一)新生儿家庭访视(7天内)1、时间:出院后1周内2、地点:新生儿家中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3、内容: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询问: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出生时体重、身长、测量体温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指导: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告知: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加访: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1、时间:新生儿满28天后2、地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内容: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婴幼儿健康管理1、时间:3、6、8、12、18、24、30、36月龄时2、地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的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内容: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血常规检测: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预防接种:体检结束无禁忌症后接受疫苗接种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6岁)1、时间:因人而异(表上有约定时间)每年一次2、地点:散居儿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3、内容: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指导: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预防接种:体检结束无禁忌症后接受疫苗接种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五)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昔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三、服务流程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服务要求(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五、考核指标(一)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二)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三)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