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乡村振兴情况汇报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厚植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物质基础作一简要发言。一是聚焦改革,健全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全市在巩固用好国家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指导 1853 个村级、15357 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等 3 项改革规定任务。其中,1571 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紧扣“统一命名、登记赋码和规范挂牌”3 个关键环节,依法确立特别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占“两项改革”后 1582 个行政村的99.3%,剩余的 11 个行政村将于 11 月底前完成登记设置,实现全覆盖规范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级和组级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登记工作,确保 20XX 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有效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 4 项职能,以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质性运行。二是建章立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目前,全市 3523 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登记赋码,领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下一步,将指导完成登记赋码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个一”(即:有“一个组织章程、一套内部特别法人治理机构、一本份额(股份)量化台账、一本成员名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集体组织章程,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等民主管理机构,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收益分配等运行机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明确岗位和人员承担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具体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始终坚持正确的运营理念和方向,保障成员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在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支持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依法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支两委的职责边界。三是依法赋能,筑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前期,全市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 125.81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 XX.94 亿元。下一步,将依据《条例》,积极探索符合规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及时对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三农”工作投入形成的归集体所有的大量“增量资产”“两项改革”后合并村腾退出的 1856 宗“闲置资产”,以及集体所有的长期积累的部分“存量资产”等 3 类资...